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

【法徒篇】为什么说讲真相是在“救人”

      

        人们都看到法轮功被迫害、大法弟子在反迫害,其实反迫害是个表象,救人才是真相,揭露那个邪恶也是为了救人,因为中共邪党是反神的,也不叫人信神[1]


        大法弟子讲真相,说是为了“救人”。有人可能想了:法轮功被中共恶党迫害,讲真相反迫害可以理解,但这和救人有什么关系呢?比如在中国大陆,有学员在本身遭受迫害的情况下,如在监狱或劳教所给人讲真相,却被嘲笑:“你连自己都救不了,还说什么救别人!”
 
        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时,围观群众可能也是这样想的:他连自己都救不了,怎么能说救我们呢?所以说,今天人们不理解法轮功救人,和当初人们不理解耶稣救人,本质上是一样的,人们并不清楚神说的“救人”是指什么。其实,不管是基督耶稣救人,还是法轮功救人,都是救人心,通俗的话讲就是拯救人的灵魂。“灵魂”并不是一个哲学式的虚构概念,而是指人在另外不同层次空间中由更微观粒子构成的身体,[参考] 而那些身体正是人思想的来源,那才是人的实实在在的生命体,而不是表面的这身肉皮。

        李洪志先生讲道:救人救的是人的本质,本质就反映在人的思想、精神上,表面上并不一定太重要。如果一个人的思想精神上被毒害了、中毒了,那这个生命才是真的坏了。不是说这个人杀人放火了他就不能得救了,还不是这个意思。那只是表面人的行为,这个人说不定会改过,本质还没那么坏。[2]

        耶稣被钉在两名盗贼中间的十字架上。一名盗贼说:“你不是弥赛亚(即救世主)吗?为什么不救救你自己和我们呢?”这就是不理解“救人”二字涵义的典型例子。而另一名盗贼则真心忏悔,分得清善恶对错,结果耶稣承诺带他去自己的天国世界。去天国世界,当然是指人的灵魂,也就是人的真正生命的那个身体
        两个盗贼犯同样的罪,为什么耶稣却只救一个呢?可见神并不太看重人表面的罪,而更看重人思想上的罪。法轮功中讲物质和精神是一性的。 [3] 」人思想的好坏,对应着另外空间中那个身体的好和坏。这在科学上也已经被证实了,比如同样的一杯水,不同的思想对映出不同的物质形态。人的思想是正直善良的,那个身体就是纯净美丽的;人的思想是邪恶仇恨的,那个身体就是肮脏丑陋的。纯净美丽的身体,当然就是上天国,而肮脏丑陋的身体,当然就是下地狱
 
        法轮功今天被迫害,和基督教当初被迫害,本质是一样的。历史在重演,只是换了种形式。就包括迫害本身,也都是神提前安排好的,比如耶稣来到世间之前,[参考] 就知道自己要被钉在十字架上。[参考] 神这样安排,有替人承担罪业的缘故,同时也是示范在魔难中救人。正如李洪志先生所讲:「 没有魔难中的正念正行,就没有他给世人留下的参照和威德。[4] 」「 这一切只不过是利用邪恶的表现,坚定大法与去掉修炼者的根本执著,从而使修炼者解脱常人与业力的束缚。[5] 」人的生命并不会真正的死亡(即元神不灭),耶稣舍去肉身,才能升上去见父,这是耶稣教导弟子放下对生死的执著,愿为真理而舍身,从而走向神(即获得圣灵的能力)的一个步骤
 
        很多大法弟子被迫害,被酷刑折磨,甚至失去生命,这和当初耶稣门徒被迫害折磨、失去生命,本质上有什么区别呢?只是常人无法理解修炼,不相信这是神的安排,只是站在人的观念来理解“救人”,从而被迫害的表象所迷惑,甚至听信谎言站在错误的一边。李洪志先生说:在这场迫害中啊,其实受害最深的是世人。[6] 」这就是为什么耶稣自己被钉在十字架上还为世人祷告:“父啊,赦免他们!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。”
 
        圣经中预言,末世时神会来救人,带人去天国世界。但救人是有选择标准的,否则就不会存在“大审判”了,就像那两个盗贼一样,一个能去天国,而另一个则不能去。但古往今来,人们并不知道这个审判具体将以什么形式进行,不少人还等着神在天上大显呢。李洪志先生说:神只看人心[7] 」正如两个盗贼在一念之间,神已经对他们进行了审判,是人自己选择的结果。所以,今天正在进行的这场迫害,很可能就是神安排对人的考验,看人在大是大非、大善大恶面前如何选择。这就是大法弟子讲真相的原因。
 

        因为大法弟子在救度众生中,而且是在被迫害的很严重的情况下,已经充份利用着一切机会、不惜个人的安危在救度着众生中给人们讲了真相了,把这些事情告诉给了世人了,在救度你们。有的人不听,不听就是表了态了。有的人看了,却不退出,不退出也是表了态了。[8]
         一个生命走什么路后果自己负责,他们这些人走什么路那是他们自己的选择[9]

注:

[1] 李洪志先生著作:《各地讲法十一》<二零一零年纽约法会讲法>,2010

[2] 李洪志先生著作:《各地讲法十三》<二零一五年纽约法会讲法>,2015

[3] 李洪志先生著作:《转法轮》<第一讲>

[4] 李洪志先生著作:《各地讲法一》<北京国际交流会讲法>,1996

[5] 李洪志先生著作:《精进要旨二》<强制改变不了人心>,2001

[6] 李洪志先生著作:《各地讲法三》<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>,2003

[7] 李洪志先生著作:《长春辅导员法会讲法》,1998

[8] 李洪志先生著作:《各地讲法五》<二零零五年曼哈顿国际法会讲法>,2005

[9] 李洪志先生著作:《二零零四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》,2004